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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开展有序

2017-06-15 16:57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一项基本内容,对于提高职工购、建房支付能力,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住房保障已成为广大城镇职工关注的热点。

  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贷款作用,**了一系列惠民政策。为让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程序,**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提供的资料,方便广大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从而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事业快速发展。记者采访了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人,就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作了解答。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我市唯一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的法定机构,担负着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工作。多年来,中心坚持“安全**,应贷尽贷”的原则,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为出发点,不断创新贷款工作机制,规范贷款**,强化政策宣传,简化贷款程序,扩大贷款规模,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健康快速发展。截止2009年7月底,累计投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5亿元,支持1818户职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困难,无一笔逾期贷款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我市干部职工住房紧张的矛盾,推动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健康发展。

  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在《渭南日报》、《渭南广播电视报》举办住房公积金政策专栏200余期;在渭南电视台连续播放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每年4月3日利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颁布纪念日,在全市12个县、市区举行大规模、全方位的现场宣传**活动。从今年8月开始,他们利用一年时间,在渭南人民广播电台每天两次播出住房公积金知识解答,开展互动,及时答复听众提出的问题。同时深入各公积金缴存单位,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万元贷款还款对照表》,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取得了良好效果。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实行公积金贷款规范化操作、标准化管理。市公积金管委会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先后**了《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细则》、《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操作程序》、《住房公积金贷款档案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和措施。为防范信贷风险,严格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实行《贷款责任倒查追究制》和《贷款责任终身负责制》,执行“审贷分离、四级审批制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县(市、区)管理部受理贷款申请,信贷科风险评估,审贷会成员会前审查,审贷会审批。并实行审贷会成员一票否决制和审贷会主持人负责制,确保公积金贷款的安全。

  为方便职工**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推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对人员比较集中的贷款,由中心组织委托贷款银行、**、公正等机构联合到单位现场上门办公,并和相关机构协调,降低**、公正和评估费用,减轻借款人费用压力,节省借款成本。

  面对金融危机冲击,为了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他们**了《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力度,提高公积金缴存人解决自住住房能力的意见》,贷款首付比例从30%下调到20%,贷款期限延长至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等,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扩大贷款受益面。同时对在市本级及省属驻渭财政供养单位公积金划转移交期间,将视申请人情况,可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了进一步方便县、市、区职工就近**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签订、资金划转、贷款归还,市公积金中心组织我市四家公积金委托贷款商业银行分行召开座谈会,制定新的贷款流程,形成座谈会会议纪要,使**贷款职工能够就近在本县、市、区**贷款相关手续。同时,为避免同一楼盘借款重复索取房地产开发商期房有关(城建、规划等部门)证明材料,针对实际,他们还**了《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登记备案的通知》。

  为借款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人不懈的追求。为此,市公积金中心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并在业务窗口公开服务**。今年8月,他们在全体职工中开展贷款知识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员工受理贷款**、**贷款手续的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年底前,将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市重点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联络员进行贷款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单位联络员的宣传作用,促进公积金贷款投放。

  结合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市公积金中心坚持每年细化目标责任,将贷款投放目标层层**到科室和各管理部,严格考核,确保贷款投放规模不断扩大,做到应贷尽贷。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如果经办人员有意刁难或不予**,经查证属实,除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还将扣除有关科室和管理部年终的评分。

  在今年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公积金中心主要领导通过深入公积金缴存单位调研了解到,我市部分大型工矿企业的职工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存在政策性制约。因为公积金异地购房抵押贷款在全国没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涉及一些法律问题,也牵扯到和购房地房管部门的衔接工作。市公积金中心及时组织法院、有关商业银行和产权产籍、公证部门组成调研组,到西安等地房管部门和公积金中心进行协调和探讨,**了《异地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先行在部分国有大中型单位进行试点,探索**职工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这一难题。